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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航天科技集团人字[2008]89号《关于京区单位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度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6月23日至7月4日,上午8:30—17:00,申报人员根据各报名地点的报名时间就近报名,如周六、周日报名务必提前联系。
单 位 |
地 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
海淀区阜成路八号综合楼216房间 |
梁小燕
吴大志 |
68371327 |
航天科技集团一院 |
丰台区万源路西里26栋东单元 |
王玉英 |
68381456 |
航天科技集团五院 |
中关村南路31号院主楼329房间 |
张 健 |
68197073 |
唐家岭办公主楼7层712房间 |
68746087 |
航天工程咨询中心 |
航天科技大厦715房间 |
赵亚芳 |
68768636 |
如在以上时间未报名者,请务必在7月30日前登录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进行确认。
二、申报程序
1.报名
从中国航天网下载 网上(www.spacetalent.com.cn)下载《申请审定__系列__专业 __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上报材料目录表》,表格填写请认真阅读说明。
报名请携带:
有效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2.交费
按规定在报名地点交纳评审费,正高级500元、副高级400元、中级300元,中级及以上认定100元,无论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不退还。评审费用于评审工作中的支出。
3.上报材料要求(详见网上政策解答)
个人上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包括:
(1)个人上报材料包括:
- 情况表一式10份
- 评审表一式2份
- 个人专业技术报告1份
- 有效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 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 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论文、著作复印件、专利证书等带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2)个人上报材料时间
申报人将上述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材料,特别是业绩、能力和贡献等方面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审定__系列__专业 _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和年度考核结果,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于2007年7月30日前报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在航天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和存档人员的材料盖章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评审程序
1.根据评审工作办公室审核材料和专业组组建情况,确定各专业组答辩时间、地点,并通知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凡申报各系列中级(不含国家统考系列)且资历、学历和条件都属于正常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进行答辩。
2.专业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量化评议,将评议意见交评委会办公室,其中非主体系列推荐到各系列评委会进行评审。
3.召开评委会会议,根据评审条件和专业组评议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投票表决。
4.下发正式文件,对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布。
四、专业组组建与答辩时间
根据专业划分设立电子工程、标准化与可靠性、软科学与信息咨询、综合管理、财经、档案、卫生、政工等八个专业组。
1.各专业组将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中级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答辩时间与地点。
2.在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单位和委托存档人员凡符合评审条件的,请及时与“中心”联系,以便通知答辩时间与地点。
3.凡答辩期间,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办公室咨询电话:68371327
以上未尽事宜请详见本网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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