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中心的相关通知
 

各参保单位、人员:
    近日接到社保通知,医保中心根据(京医保发[2007]49号)第一条:“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必须出示持贴有条形码的《手册》,参保人员未能出示《手册》,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从即日起医保中心不再报销无上传标识的单据(急诊、异地、外购药、留观费用除外)。门诊上传单据标识包括上传号、手册号,缺一不可,请告知参保人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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