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署2009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集团公司2009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延续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良好形势,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当前就业形势,现将集团公司2009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紧密结合集团公司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型号科研生产以及航天技术应用产业、航天服务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科学设岗,合理配置,注重引进重点院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着力引进各类高素质人才。
(二)紧密结合航天专业目录(试行),认真梳理各航天专业人才队伍配置情况,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三)紧密结合CASC奖学金建设工作和“千人助学计划”实施情况,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加强宣传,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在高校和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拓展高校毕业生来源渠道,并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单位就业。
(四)紧密结合集团公司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特点,引入科学的人才招聘手段和测评方法,不断增强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甄选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工作内容
(一)召开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发布会。总结2008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并对各单位接收情况进行评估、发布2009年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和航天专业目录(试行)有关信息、通报2009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做法以及部分单位介绍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交流等。
(二)召开航天专场招聘会。以“探宇宙奥妙,揽九州英才”为主题、以集团公司举办和委托各单位举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航天专场招聘活动。实时跟踪并组织单位参加相关高校组织召开的招聘会,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利用中国航天人才网完善、高效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系统和人才测评手段,组织并开展“网络双选招聘”活动,实行网上直接招聘,为各单位搭建选人平台。
(四)开展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表彰活动。充分发挥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的作用,在设立CASC公益奖学金的27所高校和设立CASC助学金的7所高校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集团公司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五)实行“就业联系卡”制度。继续推行“就业联系卡”制度接收高校毕业生,为各单位提供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信息,以缩小各单位甄选范围,提高人才甄选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需求计划。各单位制定需求计划时,要按照航天专业目录(试行),认真梳理本单位各航天专业人才配备情况,填报航天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对本单位各专业人才数量、层次满足型号科研任务和专业发展需要情况进行分析,完成分析报告。在上述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型号科研生产任务以及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和航天服务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切实制定本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见附件2)。
(二)编制宣传资料。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宣传资料(含文字材料或影像片等),集团公司将编制《中国航天与人才需求·2009年》,并在中国航天人才网及其他相关媒介上予以发布。各单位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执行。
(三)集团公司将于2008年10月中旬召开2009年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发布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并做好本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及单位宣传资料编制工作。
(四)集团公司将于2008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期间在部分高校召开航天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航天专场招聘活动,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积极参加专场招聘会,服从大局,协调好与本单位专场招聘活动的安排。
(五)为配合航天专场招聘会的召开,集团公司将于2008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航天网络双选”招聘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创造便利条件,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国航天人才网” 填报需求计划、接收电子简历、人员筛选、录用等环节,以确保“航天网络双选”招聘活动取得成效。
(六)各单位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要优先引进获得CASC奖学金或集团公司“就业联系卡”的毕业生。近年来,获得集团公司“就业联系卡”的学生名单可登录中国航天人才网查看,各单位可积极与之联系,以确保“就业联系卡”制度的实施效果。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CASC定向奖学金计划积极与高校沟通、协调,争取设奖高校的支持,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优秀学生申报,确保设立的定向奖学金计划得以落实。
(八)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奖学金评选表彰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与各设立奖学金高校进行联系,并将表彰活动与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有机结合,高效开展表彰活动。
(九)各单位要注重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质量,切实按照《集团公司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并结合航天专业目录(试行)与国家学科、专业关联情况以及国内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信息(见附件3、4),开展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并积极拓展渠道,促使毕业生来源的多元化,规范接收程序、流程,重点引进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接收的大学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425分以上(含),其他外语语种水平应与之相当。
(十)各单位不得接收非应届的专科毕业生,接收的大专生应补充到技能人才队伍中,从事生产一线岗位生产操作性的、与其专业相符的工作。各单位要注重大专生的来源渠道,应重点引进生源质量好、教学质量高的正规大专院校(具体名单参见附件5)以及国内重点知名高校的优秀大专生。
(十一)京区单位引进的京外生源大专生,所学专业必须为电子信息类、电力类、机械设计及制造类、机电一体化类的品学兼优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主要专业课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超过3门,且引进非目录范围内院校的大专生必须单独向集团公司行函说明情况。
(十二)各单位在接收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学籍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灾区毕业生。同时,各单位要完善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接收的毕业生及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毕业生需求计划、宣传材料(电子版)及航天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统计表和分析报告于2008年9月8日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在“中国航天人才网”上录入本单位需求计划。
各单位要依照集团公司的时间安排制定本单位毕业生接收工作安排计划,随需求计划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前着手联系高校、宣讲专家以及制作宣讲材料等。
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是加强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保证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接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将各单位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在接收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集团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冯胜平
电 话:68370356,6837080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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