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函
各有关高校奖学金管理部门: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建设合作协议书》和《CASC助学金建设协议书》,为使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现就2008年度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奖励或资助对象
CASC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学籍且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理工科和财务、经济管理等专业的研究生、本科生。CASC奖学金分为公益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CASC公益奖学金奖励标准、奖励人数和CASC定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CASC奖学金建设合作协议书》执行。
申请CASC定向奖学金的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须与设奖单位签订《CASC定向奖学金协议书》(见附件1)。对集团公司既设有国防科技定向生又设有CASC定向生的高校,CASC定向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CASC定向生除获得CACS定向奖学金外,还可获国防科技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防科技奖学金由国家拨款至设立国防科技奖学金的高校,由高校奖励给定向生。其他高校的CASC定向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人。2008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定向生设立计划见附件2。
CASC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实施“千人助学计划”的高校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和人数由设立高校自主确定。
二、评审、推荐程序
2008年度CASC奖学金的评选推荐条件、工作程序原则按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管理办法》(天科人[2006]725号)执行。CASC助学金资助人选由各设立CASC助学金的高校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自主确定。
CASC奖学金申报表格可在“中国航天人才网CASC奖学金建设专栏(www.spacetalent.com.cn)”上下载。申请CASC定向奖学金的学生经贵校审核确认后,可登陆“中国航天人才网”在CASC奖学金建设专栏上直接申报或可直接与设立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3)。
在推荐CASC奖学金获奖人选或CASC助学金资助人选时,要重点关注学籍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对灾区学生可予以重点支持。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校按要求及时开展CASC奖学金、CASC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于9月30日前将CASC奖学金推荐人选及相关佐证材料和CASC助学金资助名单(样式见附件4)一并送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CACS奖学金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确定CASC奖学金获奖人选和CASC助学金资助人选,并及时向高校反馈信息,并将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汇至高校专门账号中。
(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将于11月至12月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到相关高校召开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发放仪式,并与CASC定向生签订《CASC定向奖学金协议书》。CASC助学金由高校按月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
四、有关要求
(一)在开展CASC奖学金、CASC助学金推荐人选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加大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的宣传力度,使CASC奖学金和助学金推荐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二)既设有CASC奖学金又设有CASC助学金的高校,在推荐CASC奖学金和助学金人选时,同一年度、同一学生不得同时作为CASC奖学金和CASC助学金的推荐人选;
(三)在开展CASC定向生人选推荐工作中,请告知CASC定向生需求单位情况,并认真征询CASC定向生的意愿和真实想法,确保CASC定向奖学金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请协助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加强对CASC定向生的管理。
(四)为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就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将继续实施“就业联系卡”制度,对CASC公益奖学金获得者及与CASC公益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水平相当且愿意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就业的学生(指获奖等级或金额与CASC公益奖学金一等奖相当及以上的学生)发放就业联系卡。
请高校将上述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毕业时间、获奖情况等)(见附件5)和有关材料与2008年度CASC奖学金、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并反馈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五)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若存在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取得联系。
联系人:冯胜平
电话:010-68370356
传真:010-68370803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1710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邮编:100037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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