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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工作的规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再一次强调,要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培养质量上来。博士生学位论文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因此,应当始终把学位论文质量作为授予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博士生研究论文的学术水平,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管理工作细则》及《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在广泛阅读文献资料(8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40篇)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初稿。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结合导师(或学科组)的科研任务,进行具有相当理论意义和一定前景、涉猎学科前沿的创新性研究,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专长,利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

二、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主要内容
  1.选题来源与选题依据,着重说明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并对文献、资料做出综述;

  2.选题的学科前沿性,其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应用前景与创新点,预计可能达到的水平和取得的成果;

  3.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4.选题工作量的估计,研究过程中的技术关键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一般要求在完成培养计划(之一:课程计划)中全部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之后进行。

三、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的评议
  1.成立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3~5名(含3名)以上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或博士导师任评议组组长。

  2.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初稿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由教研室(学科组)安排博士生向博士学位论文评议小组宣读。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小组应按《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表》的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填写和记录,评议小组对选题报告内容讨论的最后意见填入表中的"评议小组意见"一栏,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均应签名。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评议小组,也是博士学位论文阶段报告评议小组。

  3.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小组的评议意见:若同意博士生论文选题报告,评议组组长负责将《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表》交博士生导师,由导师根据评议意见通知博士生本人对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后,正式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表》交导师审阅,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后,存院、系备案;若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未能通过评议小组的评议,应由评议组组长及时通知博士生及其导师,允许在一个月内重新组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并按上述同样程序办理。若第二次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仍不能通过,则按有关规定作终止学籍处理。

四、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实施
  博士生学位论文题目确定后,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之二:论文计划)》。要求博士生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中做到:

  1.严格实施论文工作计划,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选题,确因特殊情况和理由需要更改选题时,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进行学位论文选题评议。

  2.在整个论文工作期间应在一定范围作2~3次论文工作阶段报告。在学位论文工作进行一年之后,填写一份《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阶段报告表》,导师和指导小组应经常检查论文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论文工作进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该学位论文阶段报告作为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列入培养计划,由博士学位论文阶段报告评议小组根据学位论文阶段工作考核情况,记入1个学分。要求博士生,尽可能积极争取在各种学术会议上报告阶段成果,并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五、时间安排
  1.博士生学制为3-5年,一年用于课程学习,二年用于学位论文。因此,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最迟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2.《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表》、《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表》和《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之二:论文计划)》,最迟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交所在院、系备案;《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阶段报告表》最迟应于入学后第五学期结束前两周,交研究生院培养教学办复核,登记学分。

六、本规定从2002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2年12月16日

相关下载:
  1、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表
  2、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报告
  3、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出席学术专题讲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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